刘先生和陈女士是多年朋友。2023 年 5 月,陈女士在微信上向刘先生求助:“家里老人住院急用钱,能借我 8 万块吗?” 刘先生爽快答应,通过微信分两次转账 8 万元,但转账时未备注 “借款”。此后半年,陈女士一直没提还钱的事,刘先生便在微信上询问:“上次借你的钱,方便还了吗?” 陈女士回复:“最近手头紧,再缓缓吧。”
2024 年 3 月,刘先生再次催款时,陈女士却称:“这 8 万是你自愿给我的‘赠与’,不是借款!” 刘先生气不过,将陈女士起诉至法院,可他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和部分聊天记录,没有借条,能打赢官司吗?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本案中,刘先生虽未提供借条,但微信聊天记录显示陈女士明确提出‘借款’请求,刘先生基于该请求完成转账,且后续催款时陈女士未否认借款事实,仅以‘手头紧’为由拖延。上述证据已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
最终,法院判决陈女士偿还刘先生借款本金8 万元及逾期利息。
(一)微信证据的“三性” 审查
1、真实性:
需证明微信账号归属(如绑定手机号、实名认证信息);
可通过公证处对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进行公证,防止数据篡改。
2、合法性:
微信记录需通过合法手段获取(如自己手机留存的原始记录);
非法窃取、破解他人账号取得的证据无效。
3、关联性:
聊天内容需明确涉及“借款”“还钱” 等关键词(如本案中 “借我 8 万块”“方便还了吗”);
转账记录需与聊天内容对应(如先有借款请求,后有转账行为)。
(二)证据链构建的关键要素
1、借贷合意证据:
直接证据:微信聊天中明确的“借款”“欠款” 等表述;
间接证据:对方承认借款的录音、第三方证人证言(如共同朋友知晓借款事宜)。
2、资金交付证据:
微信转账记录(需显示对方账号、金额、时间);
若为现金交付,需补充收条、在场证人证言等。
3、催款记录:
微信中催款的具体时间、金额(如“2024 年 3 月 1 日:‘陈姐,8 万借款何时还?’”);
对方的回复(如“拖延还款”“部分还款” 等)可进一步佐证债务存在。
(三)民间借贷的留痕技巧
1、转账备注:
转账时务必备注“借款”+“用途”(如 “借款 - 老人住院费”);
避免使用“货款”“往来款” 等模糊表述。
2、书面确认:
借款时可通过微信发送电子借条(内容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时间),要求对方回复“确认”;
事后补签纸质借条(可拍照留存,同时保留快递记录)。
3、动态留存:
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勿删除原始载体(手机);
若对方拉黑、删除聊天记录,可通过腾讯公司申请调取备份数据(需通过法院申请)。
律师提醒:民间借贷中,“亲兄弟明算账” 是保护双方权益的最佳方式。即使是亲友借款,也应通过微信明确借贷合意、留存转账凭证,避免因 “抹不开面子” 导致维权困难。遇到纠纷时,及时咨询律师梳理证据链,用法律手段守护 “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