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解约被索天价违约金,法院会照单全收?

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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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解约被索天价违约金,法院会照单全收?

案情简介

小刘是一位小有名气的美妆网红,凭借出色的化妆技巧和活泼的直播风格,在网络平台上积累了不少粉丝。前两年,为了让事业更上一层楼,小刘与一家颇具规模的MCN 机构签订了经纪合同。合同约定,合作期限为三年,MCN 机构将利用自身资源,为小刘策划直播内容、对接商业合作,助力其成为头部美妆博主。作为回报,小刘需将直播及相关商业活动所得收入,按一定比例分给 MCN 机构。同时,合同中还设有一条违约金条款,若小刘在合同期内擅自解约,需向 MCN 机构支付高达 200 万元的违约金。

起初,双方合作还算顺利,小刘的粉丝数量和商业收入都有一定增长。可随着时间推移,小刘发现MCN 机构的承诺并未完全兑现。原本说好的定期推出热门策划,实际执行次数寥寥;承诺的优质商业合作,也多是一些小品牌,不仅报酬低,对小刘的个人形象提升也有限。在合作一年半后,小刘的事业陷入瓶颈,收入增长缓慢,与 MCN 机构的矛盾也日益加深。最终,小刘决定提出解约,寻求新的发展机会。

然而,小刘刚一提出解约,MCN 机构便迅速回应,称小刘的行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 200 万元违约金。小刘觉得十分委屈,自己并非无故解约,而是 MCN 机构先未履行好合同义务,导致自己事业受阻。但 MCN 机构态度强硬,双方僵持不下,小刘无奈之下,只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场纠纷 。

裁判要旨】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判决书中提到:“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本案中,小刘与 MCN 机构签订的经纪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但经查明,MCN 机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充分履行其为小刘提供优质资源、助力事业发展的义务,存在一定违约行为。小刘在提出解约前,已因 MCN 机构的违约行为遭受一定损失。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考虑到 MCN 机构的违约情形、小刘的粉丝增长情况、商业收入变化以及合同剩余履行期限等因素,综合判断 200 万元违约金过分高于 MCN 机构的实际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小刘与MCN 机构的经纪合同,同时将违约金酌情调整为 30 万元 。

北京贯赢律师认为

北京贯赢律师认为,本案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认定

在网红与MCN 机构的合同关系中,双方都有明确的权利义务。MCN 机构有义务按约定为网红提供资源、策划等服务,网红则需按规定进行直播、分成等。若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就构成违约。在此案里,MCN 机构未兑现承诺的资源支持,属于违约在先,这一违约行为会影响后续违约金的判定 。

(二)违约金调整的考量因素

法院在调整违约金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一是合同的履行情况,像小刘与MCN 机构合同已履行了一半时间,需考虑剩余期限内双方预期利益。二是双方过错程度,MCN 机构违约在先,小刘因对方违约提出解约,其过错相对较小。三是实际损失,要评估 MCN 机构因小刘解约遭受的损失,以及小刘因 MCN 机构前期违约的损失,以此判断原违约金是否过高 。

(三)网红解约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网红在决定解约前,务必仔细评估法律风险。一方面,要收集充分证据证明MCN 机构违约,如沟通记录、合同约定与实际执行差异等,像小刘就需整理 MCN 机构未提供足够资源的证据。另一方面,签订合同时应谨慎对待违约金条款,若违约金过高,后续解约可能面临沉重负担。若对合同条款有疑问,建议提前咨询律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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