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原本是个在社会上四处打零工的青年,一直想赚快钱。有一天,他在网上结识了一个神秘人。对方声称有个“轻松赚钱” 的门道,只要小张按照指示操作数字人民币钱包,就能获取丰厚报酬。
神秘人给小张详细说明了操作流程:首先,小张要在多个银行App 上注册数字人民币钱包,每个钱包都用不同的临时手机号。注册完成后,会有一些资金陆续打入这些钱包,金额有大有小。小张要做的,就是在接到指令后,迅速将这些钱包里的钱进行相互转账,把资金搅乱,再通过一些特定的商户,比如和神秘人有合作的小超市、烟酒店等,将数字人民币兑换成现金,或者购买礼品卡之类的可变现物品,最后把变现后的钱再打到指定账户。
小张一开始还有些犹豫,可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还是决定铤而走险。一段时间内,小张频繁操作数字人民币钱包,账户里的资金来来往往,看似杂乱无章。他心想,这么多笔交易混在一起,警方肯定查不清楚资金的源头和去向。然而,没过多久,公安机关就通过侦查手段锁定了小张的一系列异常交易行为,将他一举抓获。原来,小张操作的这些资金,都是电信诈骗分子骗取受害人的赃款,他的行为实际上是在帮诈骗分子洗钱。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指出:“被告人小张明知其操作数字人民币钱包流转的资金可能系违法犯罪所得,仍通过复杂转账、线下变现等手段,故意混淆资金流向,企图掩饰、隐瞒资金的非法来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根据《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小张利用数字人民币钱包的操作便捷性与一定程度的匿名性,积极参与资金混同操作,帮助上游犯罪实现赃款洗白,情节严重。”
最终,法院判处小张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 万元。同时,依法追缴小张因洗钱行为所获取的全部违法所得 。
北京贯赢律师认为,本案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数字人民币并非法外之地
数字人民币虽有一定匿名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被用于违法犯罪而不被发现。每一笔数字人民币交易都记录在区块链上,虽交易双方身份在一定程度上匿名,但交易路径、金额等关键信息清晰可查。像小张这种利用数字人民币钱包洗钱的行为,看似复杂,实际上资金从受害人到小张操作的钱包,再到最终被洗白的去向,整个链条都有迹可循。只要警方运用专业技术手段,从资金源头追踪,结合各环节交易数据,就能揭开洗钱行为的真相。
(二)资金混同技术难以对抗侦查
犯罪分子企图通过资金混同,将非法资金与合法资金交织,增加追查难度。然而,现代侦查技术手段不断升级。警方可借助大数据分析,对海量交易数据进行筛选、比对,识别出异常交易模式。比如在本案中,小张操作的数字人民币钱包短时间内频繁有大量资金进出,且转账行为不符合正常交易逻辑,这些异常点很容易被大数据系统捕捉。同时,警方还能通过调查上下游交易关联方,如涉及资金变现的商户等,逐步还原资金真实流向,让混同的资金“原形毕露” 。
(三)参与洗钱的法律后果严重
从法律层面看,参与洗钱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被认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不仅要面临牢狱之灾,还会被处以罚金,违法所得也将被全部追缴。像小张,本以为能轻松赚快钱,却因一时贪念,陷入犯罪泥潭,付出了沉重代价。所以,广大民众务必认清洗钱行为的违法本质,不要因他人蛊惑或利益诱惑,参与到洗钱活动中,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