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耍赖不付钱?分包能直接找业主讨说法吗?

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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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耍赖不付钱?分包能直接找业主讨说法吗?

案情简介

咱们做工程的都知道,工程款就是生命线。去年,张总的建筑公司从李总的总包单位手里接了个办公楼的消防工程,双方签了分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付款。张总带着工人没日没夜地干,到了约定的付款节点,活儿早就合格验收了,可总包方却一直拖着不付300 万进度款。

张总急得天天往总包办公室跑,得到的答复永远是:“业主还没给我们钱,等业主付了马上给你。” 可张总的工人要发工资,材料商的欠款也催得紧,再拖下去公司就要撑不住了。他听说有个 “穿透诉权”,能绕开总包直接找业主要钱,但心里打鼓:“我跟业主没签合同,能行吗?” 后来咨询律师才知道,这种情况还真有办法。

裁判要旨】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本案中,法院查明业主单位尚欠总包单位工程款500 万元,且该笔款项包含张总分包的消防工程部分。判决书中明确:“被告业主单位应在欠付总包单位工程价款 300 万元范围内,对原告张总的建筑公司承担直接付款责任。”

北京贯赢律师认为

北京贯赢律师认为,本案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穿透诉权” 的适用条件

不是所有分包都能直接找业主要钱,得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总包确实欠付分包进度款;二是业主还欠着总包工程款;三是这两笔欠款得对应同一个工程项目。就像张总的案子,业主欠总包的钱里正好包含消防工程的款项,所以才能“穿透” 总包找业主。

(二)突破合同相对性的法理依据

平时咱们常说“合同只约束签合同的人”,但建设工程领域有特殊规定。这是因为工程款里包含农民工工资,要是总包拖欠导致工人拿不到钱,容易引发社会问题。法律允许 “穿透诉权”,就是为了让实际干活的单位能直接拿到应得的钱,避免总包成为 “肠梗阻”。

(三)实操中的证据准备

想行使“穿透诉权”,得提前备好三类证据:一是分包合同和工程验收单,证明自己干了活、合格了;二是总包的付款承诺书或催款记录,证明总包欠账;三是业主和总包的结算文件(如果能拿到),证明业主还欠总包钱。张总的律师就是靠着这些证据,在法庭上让业主无话可说。

律师提醒:遇到总包拖欠进度款,别光盯着总包催,先查查业主是不是欠着总包的钱。只要证据扎实,“穿透” 总包找业主讨说法,法律会给你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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