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很多公司会让员工签一份“自愿放弃缴纳社保” 的协议,说这样能多拿点现金工资,不少人觉得 “反正都是自己同意的,应该有效”。但朱先生用亲身经历告诉大家:这种约定根本没用,就算签了字,公司照样违法,离职还能要经济补偿金!
朱先生在某保安公司上班,公司为了省钱,让他签了一份“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 的承诺书,把本该交社保的钱直接当成工资发给了他。干了一段时间后,朱先生了解到社保是法定强制义务,不是想放弃就能放弃的,于是以 “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 为由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却说:“是你自己自愿不缴的,协议都签了,现在反悔不行,补偿金一分没有。”双方闹到仲裁、法院,朱先生到底能不能赢?
法院审理后明确裁判:
关于“不缴社保” 约定的效力“有关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无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该项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通过双方约定予以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劳动者解除合同与补偿“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最终判决结果判决确认双方关于不缴纳社保的约定无效;支持朱先生的诉讼请求,判令保安公司向朱先生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北京贯赢律师认为,本案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核心规则一:社保是法定义务,“自愿放弃” 一律无效
缴纳社保是法律强制规定,不是民事“你情我愿” 就能免除。不管员工写了 “自愿不缴”“责任自负”,还是公司把社保钱折算成工资发了,这种约定统统无效,公司依然违法。
(二)核心规则二:因公司不缴社保离职,员工有权要经济补偿金
只要公司没依法缴社保,员工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主动辞职,依法有权要求公司按工作年限支付N 倍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法院都会支持。
(三)核心规则三:签了“放弃协议” 不代表员工过错,不用返还社保补贴
很多公司会反诉要求员工返还已发的“社保补贴”,但司法实践普遍认为:不缴社保的主要过错在用人单位,员工一般无需返还,更不影响主张经济补偿。
真实案例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2025 年 8 月 1 日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六
中国裁判文书网可检索关联类案,来源链接: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72681.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